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地方立法保障
【作者】余俊
【关键词】
特殊困境未成年人 家庭教育 地方立法 主体责任 关爱机制
【摘要】家庭教育影响孩子一生,家长应该肩负起加强孩子思想道德、人身安全、心理健康、行为习惯等教育任务的主体责任。可是,对于一些留守、流动、孤残等特殊困境儿童,家庭教育的实施还存在很大困难。为了保障特殊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重庆等一些地方通过地方立法,界定了政府、学校和社会为特殊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法律责任,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,但也存在一些保障范围不足的问题。为此,地方立法应该建立一种家庭尽责、政府推进、学校指导和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关爱机制,让更多的特殊困境未成年人能够享有科学优质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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